这个过程,持续了将近三年,或者四年,正当事情慢慢好转,一切都按照我所设想的方向发展时,一个瞎了眼的糟老头子出现了,一剑劈死了我最钟爱的学徒,还有他的双亲、兄妹。
我曾经发过誓,再也不会回到圣卡西斯大陆,因为我不想和我唯一的挚友门罗萨,兵戎相见。
但是亲眼看到那一阵蓬勃的剑气劈开我钟爱的学徒身体时,我打破了誓言,再次回到了圣卡西斯大陆。
我要将那个瞎眼的老头碎尸万段,若不是之前他跑的快,我也不会打破誓言。
接下来的事情,真的很奇妙。
我见到了一个有趣的家伙,他叫蒙塔尔.伦,一个冒充野蛮人战士的人族,他的身份比我更多,贵族男爵,偏远城镇的领主,一帮矮骡子的保护神黄金矮人,穷苦的加尼亚平原巨人们的保护神等等等等。
我感谢那个瞎了眼的糟老头,因为他,我回到了圣卡西斯大陆,因为他,我认识了蒙塔尔伦,因为他我来到了血蹄部落,因为他,我授受了数十名聪颖的野蛮人学徒。
之后的生活,痛苦,但是同样快乐着。
战斗、战斗、战斗,将我的威名传播在圣卡西斯大陆每一寸土地上,将血蹄部落的荣光洒满圣卡西斯大陆每一寸角落。
之后的半年,我经常会感叹,生子,当如蒙塔尔.伦!
跟随着他的脚步,在战斗中,我找到了安宁,在安宁中,我得到救赎,在救赎中,我找到了我存在的理由。
如今的我,被称为圣尊,绿魔大陆在数万蛮族的教化下,有了属于他们的文明,所以,我被绿魔们称为圣尊大法师!
三年前的我,很可笑,以为一个圣卡西斯大陆,容不下我和同样精彩艳艳的门罗萨。
可是现在,整个绿魔大陆位面,我就是无冕之王!
我的挚友门罗萨,只是一个退位了的大教皇,享受荣光,有着数亿人族信徒,却慢慢卸下了所有的光环。
而我,有着数十亿的子民,虽然他们都是绿油油的,而且脑子不太好使,但是我知道,我与门罗萨的战争,最终,还是的胜利者,还是我!
门罗萨总会游走于三大位面之中,想要去魔族位面,必须途径绿魔大陆,而这片大陆,这个位面,整整一个位面,却是我的地盘,在这里,我是主人,所以没当门罗萨一脸苦笑的喊我为圣尊时,我都会很严肃的接受他的见礼,我的内心里,在笑,畅快淋漓的笑!
好吧,言归正传,三大位面,数十亿子民,甚至在几十年后,我们的后代,或许会好奇,那一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所有当事人,都将那一天,称之为“那一天”,很拗口,但是所有人都知道那一天,代表着什么。
那一天,代表着三大位面彻底走上了和平的道路,代表着数百个种族,终于融合到了一起,代表着无数个文明,碰撞出了耀眼夺目的火花,代表着历史,掀开了崭新的一页。
那一天,蒙塔尔.伦,为了让我和圣子,也就是当代教皇奥菲斯,以及上一代大教皇门罗萨以及人族空间系大法师艾伯特四人安全撤离,孤身留在了数十万魔族大军的面前。
一刻钟,或许是两刻钟,当然也可能过了更长的时间,当我回到洛丹伦,再带着血蹄部落的好儿郎回到那片战场上时,我已经感受不到蒙塔尔.伦任何的生命气息,那一刻,我只想复仇,为了那个我发誓想要一辈子追随的年轻男人复仇。
血蹄部落有很多元素使用者,他们同样有目光锁定,在我的身后,也有很多极道强者,老瞎子,两条蠢龙,身世可怜的神灾抵御者卡卡,德鲁伊大贤者鲁尼,几个斗气天赋极高的年轻人等等等等,他们同样,发现了他们敬爱的老板,已经失去了所有生命气机。
在那一刻,我身后血蹄部落的众人,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面对敌人发起冲锋时没有呼喊。
沉默不语的前进着,缓慢,却坚定的前进着,我和所有人一样,渴望鲜血,敌人的,或者是我们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