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里的极品女配[快穿]

第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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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峥光看了看苏糖:“好。”他抬手把别在胸前口袋上的钢笔拿下来给她,“我身上没有带什么好东西,这只钢笔是我工作后买的第一支笔,我把它给你了。你既然叫了我舅舅,就当它是我这个舅舅给你的见面礼。”
苏糖不想收,这支钢笔不是普通钢笔,对向峥光有着不一样的意义。不管怎么说,它都太贵重了,她不能收。
“糖糖,收下吧,舅舅不是外人。”林卫宗猜到苏糖不收的原由,小声说道,“对舅舅来说,它只是一支笔,并没有多大的意义。”
“我听我爸说过,舅舅工作后买的其实不是一支笔,应该是一批笔,他有好几支一模一样的钢笔。他一个月的工资买不了那么多的笔,他找爸借了些钱才把那些钢笔买到手。”
苏糖眼角抽抽,把她的感动还回来。
苏糖接过钢笔,低头仔细看了看,是海鸥牌子的钢笔,造型好看,手指拿着也舒服。她决定她回去就找纸用它写字。
向峥光看到苏糖对他送的钢笔爱不释手的模样,神情柔和。眼前不由得浮现出他第一次给林卫宗送礼物的场景,当时他给林卫宗送的是一个陀螺和一个弹弓,林卫宗拿到后,也是一副爱不释手的模样。白天玩了,晚上睡觉还会把他们放在枕头底下。
林卫宗问道:“舅舅,你是要去找妈吗?”
向峥光:“不是,我是有事找你爸。他不是破了一个偷渡案子吗,其中有几个无辜的妇女同志,有一个女同志的家里和革.委会有关系,她家人特意找到我,想让我帮忙,将女同志在公安局留下来的纪录消了。那我女同志还没有嫁人,名声总不能弄坏了。”这是次要的,主要的目的他没有说出来。
林卫宗点点头:“那我和糖糖不打扰舅舅你忙了。”
苏糖眨巴眼:“舅舅你忙。”
苏糖目送向峥光离开,感觉向峥光骑车如履平地,比她要轻松多了。她甩了甩头,转回来继续骑车。
到了机械厂的筒子楼楼底,苏糖把相机、钢笔和卤肉抱在怀里,跟林卫宗说了几句她就上楼回家了。
苏糖回到家,黄莉拉着她问她在林家的经历,苏糖一五一十的说了。
她把卤肉倒在盘子里:“爸,妈,它们是向阿姨让我带回来给你们尝的。你们两个今晚要把它们吃完,不然留到明天会变味的。”
“妈知道这个道理。夏天的天气热,饭不能留过夜,不然会变馊。”黄莉尝了两口,点点头,“她做的卤肉是挺好吃的。”
眼角瞥到苏糖手腕上戴着的新镯子,想起苏糖刚刚说过,向红霞把林家传给媳妇的手镯给了她,想来就是她现在手腕上戴着的这个手镯吧。
黄莉骄傲又高兴:“我女儿就是招人喜欢。”
江国平见她心情好,试探道:“这卤肉可以用来当下酒菜吃,没有酒光吃它,吃着没劲。要是有酒喝的话,你吃剩下的,我一个人能把它们全部吃完。”
黄莉吃不了多少,不想把它们留到明天变馊,只能让江国平把它们吃完:“行吧,今晚你可以多喝几杯。”
江国平连忙起身去拿酒。
苏糖回房间把墨水拿出来,拧开钢笔吸墨水,低头往茶几放着的纸上写字,嘴里惊叹道:“哇!用它写字写的好顺滑。不过我平时用不着它,妈,你要吗?反正我用不了,你拿着它在家记账写字好了,物尽其用嘛。”
黄莉接过钢笔,手上一拿起钢笔,她感觉她都成了一个文化人:“你把它给我了,卫宗舅舅问起来怎么办?”
苏糖:“问起来也没事,他把钢笔给我,是希望有人能用它写字,而不是把它放在柜子里生灰。你只管拿着用。”向峥光应该不会对她有意见吧,要是有......苏糖就跟他说,这是林卫宗的主意。
对象要是不能拿来背锅,还算什么对象。
黄莉把钢笔别在她胸前的衣服上:“我看厂里的那些干部,有一个算一个,都喜欢往胸口别上一支钢笔。不得不说,在胸口别一支钢笔,走起路来步步带风呢。”
苏糖笑着看黄莉在屋子里走来走去。
另一边,向峥光来到林家,跟林国栋和向红霞打招呼:“你们猜我在路上遇到谁了?”
向红霞忙着烧热水,待会用来热水烫老母鸡身上的鸡毛:“你遇到谁了?”
林国栋肯定地说:“你遇到卫宗他们了。”
“没错,就是他们。”向峥光撸起袖子,三两下把鸡杀了,水一烧开,他拿着热水往母鸡身上倒,然后开始拔毛,“卫宗带他对象上门来,你们也不跟我说一声,要不是我身上别着一支钢笔,我今晚见到他们,我差点连见面礼都拿不出来。”
向红霞:“别说你了,今天也是我和老林第一次见到糖糖,以前对她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你今晚怎么过来了,是有什么事吗?”向峥光平时忙,很少过来。
向峥光说:“是有点事,不过不着急,我先帮你把鸡处理好了再说。”
很快,鸡处理好了。向红霞收拾盆子和鸡毛,先把盆子里的脏水倒了,接水把盆洗干净放在一边。鸡毛丢到袋子里,袋子里的垃圾满了就拿去丢掉。
向峥光坐在林国栋的对面,把他的来意说了:“......消掉孙同志在公安局的记录这倒是好办,毕竟她只是一个无辜牵连者。我来找你,主要是替孙家人要你帮忙找一个人。”
“找谁?”林国栋问道。
留在局里的几个妇女同志,是有一个女同志的面貌不一般,个子矮,只有一米五几,皮肤黝黑,但口音是本地的。
向峥光说:“找一个名字叫赵军的男人。孙同志是知青,她当知青的青山村正好是赵军生活的地方。孙家人想要她回城嫁人,她却喜欢上了那个赵军,死犟着要留在青山村不回来。结果赵军结婚了,娶的是一个知青。今年赵军跟着他媳妇回城了,孙同志也闹着要回来。接下来的事不用我说,你也知道,她阴差阳错的遇到了偷渡团伙。”
“孙家人要找赵军的目的很简单,无非是想要把他从城里弄走,把他按在青山村那个小村子里,不想要孙同志和他有遇见的机会。”
林国栋皱眉,他感觉孙家是杀鸡焉用宰牛刀。孙同志在孙家人眼里那么重要,重要到他们愿意为了她,欠下向峥光的人情?
向峥光说:“孙同志是孙老爷子最喜欢的一个晚辈。”孙老爷子发话了,孙家其他人不乐意也得照办。
“孙同志她的脑子有些毛病,平时看着正常,但一遇到特定的人,她就会发疯。赵军和她小时候亲眼看到的一个被淹死的朋友长的有些相似。”
“孙家人是不中用,但孙老爷子不一样,他和书记认识。主任的位置空了,我有几个副主任一起在竞争这个位置,他愿意帮我把书记那里说几句好话。有他的话和我自己的能力,帮了孙家这个忙,我副主任的副字就有很大概率可以去掉。”
“要是换在他脑子清醒的时候,这么亏门的交易他是不会同意的,但他现在没有多少日子可以活了,脑子不如以往清醒,为了能早点见到孙同志,看到孙同志嫁人,他只好来找我帮忙。当初他让孙同志下乡当知青,如今做的这些事算是在弥补她。”
林国栋说:“我知道了,我找到赵军后就告诉你。”
正巧林卫宗回来,听到他们谈话内容的一点点尾巴,神情一愣,什么,他爸和舅舅要找赵军?赵军这名字他熟悉,糖糖的继姐嫁的男人刚好就是叫赵军。
林卫宗有意无意向他们打听他们要找的“赵军”的信息,越是打听,他越能确定他们要找的人就是他所知道的那个赵军。
林卫宗出声说道:“赵军我认识,他是糖糖的继姐夫。”
林国栋问道:“你没弄错?”
向峥光同时出声:“确定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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