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天子

第1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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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看到王瑾的这份礼物,周围的很多大家小姐们都忍不住惊呼出声。阴丽华也被王瑾的这份厚礼吓了一跳,面露正色地摆手说道:“王公子的礼物太贵重了,丽华不敢收,王公子还是拿回去吧!”
羊脂白玉就已经很值钱了,血玉更是价值连城,这一对玉簪子,堪称是千金难求,阴丽华出身于名门望族,自然见过世面,也深知这两支玉簪的价值。
王瑾满不在乎地一笑,说道:“只要丽华小姐喜欢,贵不贵重又有什么关系?正所谓美玉赠佳人,能配得上这对簪子的,普天之下也只有丽华小姐了,丽华小姐无论如何也要收下才是!”
看着锦盒中价值连城的两支玉簪子,听着王瑾口中的甜言蜜语,一旁的阴翠盈眼中满是妒忌之色,她缩在袖子里的双手,早已握紧成了拳头。
邓奉白了王瑾一眼,老神在在地说道:“人家丽华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不愿收你的礼物,可王公子还要硬送,要说这人啊,脸皮一旦厚起来,可真是无敌于天下。”
泥菩萨还有三分土性呢,何况是小霸王王瑾,再者说,当着心仪女子的面,他不能一再忍气吞声,面子上也挂不住。
王瑾猛的握紧拳头,转头恶狠狠的看向邓奉,凝声说道:“邓奉,你也不要欺人太甚!旁人怕你,我王瑾可不怕你!”
在他说出这话的时候,他的气势就已经比邓奉矮了三分。
邓奉哈哈大笑,正要说话,阴识咳了一声,向邓奉使个颜色,示意他今日是丽华的生辰,不要在这个时候把场面闹僵。
看到阴识递来的眼神,邓奉重重地哼了一声,算是暂时忍了下来。
阴识又对阴丽华一笑,说道:“丽华,既然王公子有心,这份礼物你就收下吧!”
阴丽华犹豫了片刻,最终向王瑾福身施了一礼,说道:“多谢王公子!”
王瑾心跳加速,下意识地跨前一步,伸出相搀,同时说道:“丽华小姐叫我平昂就好。”平昂是他的字。
他的手还没碰到阴丽华,已先被邓奉一巴掌拍开,后者不满地说道:“说话就说话,别动手动脚的。”
王瑾肺子都快气炸了,此时他真恨不得扑上去咬邓奉两口。王瑾了解邓奉这个人,就是个胆大包天的主儿,和他杠上,还指不定能做出什么事呢!
他深吸口气,眼角的余光瞥到亭子外面的刘秀,他心思一转,突然开口问道:“刘公子为何还站在外面?快进来啊!对了,我们大家都有礼物送给丽华小姐,不知刘公子又准备了什么礼物?”
他这是明知故问,刚才在大堂里,刘秀已经送上礼物,在场的众人都看到了。
突然被王瑾点到名字,刘秀也不好继续站在外面装傻充愣,而且见到阴丽华扭头看向自己,刘秀的心先是漏跳了一拍,紧接着,心脏都快蹦到了嗓子眼。
他吞了口唾沫,迈步走进凉亭里,到了阴丽华近前,他尴尬地说道:“丽华小姐……”
他刚起了个话头,阴丽华却出乎所以人意料的向刘秀福身施礼。
刘秀也愣住了,没明白阴丽华为何会向自己突然施礼。她保持着福礼的姿态,含笑说道:“刘公子送来的礼物,我已经看过了,很喜欢,丽华在此多谢刘公子!”
哦,原来如此!刘秀连忙拱手回了一礼,说道:“丽……华小姐客气了。”
王瑾恨得牙根痒痒,自己花费重金买来的簪子,也只是换来阴丽华的一个福礼,而刘秀用一块破砚台,同样换来阴丽华一个福礼,这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亭子是不小,但一下子聚集了这许多人,也显得有些拥挤。阴识向旁指了指,含笑说道:“好了,礼物大家也都送了,我们去水榭坐坐吧。”
水榭就是建造在水面的亭子。阴府内的假湖占地不小,建于上面的水榭面积也大,容纳他们这二、三十人绰绰有余。
众人没有异议,顺着九曲回廊,来到水榭内。等众人都落座后,阴兴又让仆人们送来茶水和糕点,众人边吃边聊,气氛倒也和睦。
这时,一名青年含笑说道:“今日是丽华小姐的生辰,丽华小姐给我们献上一舞如何?”
他让阴丽华跳舞,绝非是在戏弄或羞辱阴丽华。
当时的民风就特别尚舞,无论身份高低贵贱,无论男女老幼,都能舞上几曲。当年刘秀的祖上长沙定王刘发,被招入京城时,于皇宫宴会中当众表演舞蹈,他提着袖子,伸不开胳膊伸不开腿,景帝问他跳的是什么舞,刘发说自己的封地狭小,平日里连个练舞的场地都没有,所以他的舞只能跳成这样了。景帝本不喜欢刘发这个儿子,不过刘发用这种诙谐的方式婉转的向景帝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倒是让景帝大为高兴,对他也是刮目相看,一下子又给刘发的封地划进去三个郡,让在列
王当中,本是封地最小的刘发,一下子变成了封地最大。
听闻这名青年的话,在场的众人眼睛同是一亮,纷纷鼓掌,连声附和道:“好、好、好,以前只是听说丽华小姐善舞,但我等都还从未见过丽华小姐的舞艺呢!”
“趁着今天高兴,丽华小姐就给我们献上一舞吧!”
阴丽华和在场的许多人都不熟,在陌生人面前跳舞,她也不太习惯。
她刚露出迟疑之色,王瑾便机敏的把话头接了过去,说道:“丽华小姐可是寿星,要跳舞,也轮不到丽华小姐嘛!”
王瑾在这些公子哥里威望还是挺高的,听闻他的话,那些起哄的公子哥们纷纷闭上嘴巴。王瑾一笑,说道:“不如我献唱一曲吧!”众人诧异地看着王瑾,愣了片刻,齐齐鼓掌叫道:“好——”
第九十三章 你吟我舞
王瑾清了清喉咙,看向阴丽华,缓缓开口唱吟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他唱的这首词是取自于《诗经》的《桃夭》。
大概的意思就是小姑娘长大了,出嫁成亲,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他唱这首歌时,一直在看着阴丽华,如此一来,他的表演更像是在向阴丽华求婚。
邓奉气得腾的一下站了起来,他突如其来的反应,把他旁边的刘秀都吓了一跳,惊讶地看着他。邓奉瞪着‘笑容可掬’的王瑾,握了握拳头,最终又一屁股坐了下来。
他没读过几年书,也不会背《诗经》里那些华丽的辞藻,更没有唱歌的好嗓子,就算对王瑾不满,但就唱歌这方面,他还真不如王瑾。
王瑾的一曲《桃夭》,引来水榭里一片掌声,平日里以他唯首是瞻的公子哥们,更是憋足了劲的拍巴掌。即便是阴丽华,也有礼貌性的鼓了鼓掌。
见状,邓奉更气,他看了一眼身边的刘秀,低声问道:“文叔,你会唱歌吗?”
“啊?”
“到底会不会?”邓奉急切地追问道。
“还……还好吧。”
“那就是会了!”邓奉点点头,随即重重地哼了一声,说道:“只不过是唱了一首酸掉牙的词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这回王瑾没再气,反而还乐了,笑问道:“难道,邓公子也会唱吗?”邓奉有几把刷子,他心里明镜似的,让邓奉打架可以,可能在场所有人捆到一起也不如他一个,但要说唱歌,他大字都不识几个,会唱
什么?再者说,就他那副破锣嗓子,若唱出歌来,估计都得把人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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